正面看待传统政治理念
对于传统政治理念,先贤也有不能免于“时代偏见”之处(今人何尝不是),但多持论平允,其间也有不少让我们读了再读之处。
如吕思勉先生曾经写道:中国古代的专制制度,也是由古代哲学所造成的:古人信万物一本说,所以认君主专制,为当然的治法。《公羊》何《注》说:“故春秋以元之气,正天之端……”,与董仲舒一样,都替君主专制政体,立了一个极深的根据。但照古人说来,就是“王”也要法“天”,“上”也是统于“元”的。所以一方面,虽然看得天下之本,系于人君一人。又一方面,还有“见群龙之首”之义。后人却只取得一方面,就不能全怪古人了(《吕思勉论学丛稿》页184)。
又说:世谓武帝之崇儒,乃所以便专制,非也。儒家虽崇君权,而发挥民权之义亦甚切。平心论之,九流之学,实未有主张君主专制者(《丛稿》页204)。
孔子旷观千古,知小康时代之不可不立君也,而又知君权之不可以无限也。于是倡为主权在民之说。曰: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又曰:得乎邱民为天子,此其陈义可谓独有千古矣(《丛稿》页264)。
这在理上有何不是,独谓中国始有一“令人汗颜”之“天花板”耶?如此立论,岂不是“倒霉看反面”?世上又哪里有那样“知行合一”、“完美无缺”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?
钱穆先生亦曰:常听人说,中国自秦以来二千年的政体,是一个君主专制黑暗的历史。这明明是一句历史的叙述,却绝不是历史的真相。那只可说是一个君主一统的政府,却绝不是一个君主专制的政府。诸如人才的选拔,官吏的升降,赋税的征收,刑罚的处决,依然都有法制的规定,绝非帝王私意所能轻易动摇。中国传统政治,既非君主专制,又非贵族政体,亦非军人政府,亦非阶级专政,则中国传统政体,自当属于一种民主政体(《文化与教育》页66、82)。
我还是那句话:吾人怕是看多了中国历史上的那些“失败”,而忽略了它的本意,也忽略了“历史”究竟是“干什么”的?它难道不可视为一种“隐喻”,并非我们目下即能回答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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